2018年6月4日11时40分,我院团总支负责人牛玉于小会议室组织我院团学青干部召开第十二次例会。
例会指出于六月二十日前完成“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班干部”评选。评选条件有五点。
一、是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能结合实际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与协调能力,在工作中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以身作则,任劳任怨。
三、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取得较为突出的业绩。
四、需学习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记录和现象,考试单科无不及格现象。
五、是“志愿海南”注册会员,每学期参与不少于12小时志愿服务。另,参加2018年海南省万人竹竿舞表演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申报方式是填写《优秀学生会干部申报表》或《优秀班干部申报表》并附成绩单及志愿海南时长证明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