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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日期:
2020-05-17 00:00:00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2020年海南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落实《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安全应急工作要点》,切实维护我院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学院2020年5月16日召开的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的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校园安全工作,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园安全重点工作
(一)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
特别要关注因延期开学引发部分师生对工作、生活以及学业等焦虑问题,继续利用心理支持微信群平台等方式,提供心理辅导服务和帮扶,体现人文关怀。
【责任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
】
(二)
校园交通管理
。
开展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拒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加强校园及周边车辆停放管理,严查和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管理规定。适时调整规划好校园道路导向线路,修复校道减速带,完善校园交通标志。深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对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和长期占用规划车位的僵尸车进行拖车处理。
【责任部门/单位:保卫处,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
】
(三)落实防溺水工作措施。
开展防溺水事故宣传教育活动,把教育部“六不”要求(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落实到位。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开放学院游泳池和第三食堂娱乐场所。完善学院南门两个水池的护栏,树立告示牌,以免发生意外落水事件。
【责任部门/单位:学生工作处、后勤处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
(四)严抓食品安全和落实错峰供餐工作。
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深入校园食品经营点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和整治食堂用餐环境;规范校园外卖送餐行为,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维护师生的饮食安全。按照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5月14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峰下课和错峰供餐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和引导师生员工自备餐具,按照所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食堂按照食堂供餐流程打包取餐,在宿舍或校园空旷地方用餐,剩余饭菜装袋并放入生活垃圾桶。
【责任部门/单位:后勤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
】
(五)开展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围绕防范电信诈骗和套路贷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配合部门:各二级学院
】
(六)消除校园坠落物隐患。
对校园内所有楼房管所的悬挂物、易坠物、脱落墙体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避免发生落坠物伤人事故。
【牵头部门:后勤处,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
】
(七)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了解和掌握食堂使用煤气、天然气情况,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培训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立即联系天然气公司对教职工住宅区和食堂等区域供天然气管道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安全。对实训教学需要的汽油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和管理,确保做到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管控。
【责任部门/单位:后勤处、保卫处、工程技术学院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其他二级学院
】
(八)排查电气火灾隐患。
对校园内的老化电路进行全面清查、维修、更换,严禁师生员工乱拉私拉电线,特别是对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进行治理。清理学生在宿舍使用的大功率电器,确保电气使用安全。
【牵头部门:后勤处、学生工作处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以及各二级学院
】
二、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
(一)排查内容
1.
师生心理
焦虑
。
是否存在因延期开学引发部分师生对工作、生活以及学业等方面焦虑问题?
2.校园交通安全隐患。
是否存在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是否存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交通导向标志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车辆过多,交通秩序混乱问题?
3.溺水事故隐患。
校园水体是否有护栏?是否有告示牌?游泳池是否有专业救援人员?是否开展防溺水教育?
4.食品与饮水安全隐患。
食堂、校园内餐饮业、超市或摆摊等从业人员是否百分百持有健康证和进行核酸检测?食品加工是否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是否存在食品污染问题?是否存在饮用水污染问题?外卖送餐能否保证食品卫生和安全?
5.电信诈骗案件。
是否发生电信诈骗案件?是否开展防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6.建筑物安全隐患。
检查学生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区域的墙壁、门窗、天花板、吊顶、护栏、悬空设施、高空置物、破损物件是否存在危险?
7.治安安全隐患。
检查“三防”建设落实情况,是否配齐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是否正常,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落实“四必”要求,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是否正常?
8.消防安全隐患。
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设施、水电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乱拉电线情况?是否加强特种设备和物资的管理等?
(二)排查方式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及安全办公室督查”三级排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1.各部门、各单位自查。
各部门、单位对本部门所属师生员工以及所属的办公、教学、实训楼房馆所等安全隐患进行自查。
2.各牵头部门、单位检查。
各牵头部门、单位组织对所分配公共区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区域划分如下:
(1)党政办公室:行政楼及停车场安全隐患。
(2)教务处:第一、二教学楼和专管教室及教学设备安全隐患。
(3)学生工作处:学生宿舍楼及附属安全设施安全隐患。
(4)招生就业办公室、团委:就业创业基地和学生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5)后勤处:行政办公、教学区各楼宇公共水电设施和设备;生活区各建筑物(含教师、学生食堂、学生澡堂)公共服务设施及设备;教工区公寓楼及公共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供水供电、电梯安检),尤其是教职工乱拉线充电现象整改;驻校建设单位和施工场地安全隐患。
(6)保卫处:学院大门、校园和各楼宇及周边“三防”设施设备、交通安全设施及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7)实训中心:第一、二实训楼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8)网络信息中心:全院校园网络安全与服务设施和设备运行、内部安全防控进行隐患。
(9)图书馆:图书馆大楼安全隐患。
(10)师资培训中心:经贸宾馆(学术交流中心)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
(11)工程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实训室,特别是汽车实训室(易燃易爆特品)安全隐患。
(12)人文艺术学院:体育馆、体育场地和所属实训室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3.安全办公室督查。
由安全办公室牵头,组织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处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重点教室、实验室、网络总控机房、安防总控室、教工和学生食堂、教工区公共安全等重点部位及场所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对有关部门、单位下达《2020年春季开学校园安全督查突出问题限期整改通知书》(见附件1),并限期整改。
(三)
排查时间
1.自查时间:5月17日至18日。
2.检查时间:5月19日。
3.督查时间:5月20日。
(
四)安全隐患整改及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以下办法处理:
1.属于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管理以及办公或教学实训等场所桌椅门窗破损等简单零星维修的,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负责修缮。维修费用从下达部门二级预算的“日常维修费”预算科目支付,相关问题可向后勤处联系咨询(联系人:文有科,电话13707597447)。
2.属于校舍安全以及办公、教学实训等场所日常水电、日光灯、风扇等故障的,联系后勤处负责维修(联系人:史建军,电话:13005095599)。
3.属于空调、多媒体等设备故障的,联系实训中心负责维修(实训室问题联系人:蒙绪炳老师,电话:13876383939;教室多媒体设备问题请联系人:黄良廉,电话:13518821012)。
4.属于网线、电话线等故障的,联系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维修(联系人:颜如南,电话:13876763103)。
5.涉及公共安全(消防、治安、交通)隐患、社会稳定的,直接报安全办公室(联系人:颜天武,电话:18976111119)。
6.属于学生宿舍楼及附属设施存在桌椅门窗破损,水电、空调以及热水器等故障的,汇总到后勤处宿舍管理科联系桂林洋后勤服务公司或安排相关人员维修(联系人:邱裕植,电话:13307606619)。
7.属于师生心理焦虑、矛盾纠纷等方面或学生管理方面的,分别报送组织人事处(联系人:田小林,电话:13876678382)和学生工作处(联系人:黄邦姬,电话:13036086588)。
8.三级排查完成后,均要填写排查表(从附件2下载)。所有部门、单位将排查表于2020年5月19日下午5:30前统一送至安全办公室(行政楼1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安全办邮箱hnjmab@163.com。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也要将表格填写部门单位名称和盖章后上报。
9.各部门、各单位自查及牵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向安全办公室或学院领导反映,并妥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尽快做好后期整改工作。
四、严格值守应急,及时报送事故信息
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期间,实行学院领导带班,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在岗值班及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三级值班带守”制度。有关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每天认真履行“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零报告制度。一般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部门主要领导,并做好事件记录备查。如出现重大刑事案件或发生突发事件等,在及时采取措施、快速果断处理的同时,逐级向上级汇报。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处根据职责分头落实,配合部门:机关其他部门、教辅各单位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
】
特此通知。
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代章)
2020年5月17日
上一: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关于2020年春季开学期间防范高温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
学院开学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教职工参加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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