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做好2017年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申报工作,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琼贸职院〔2012〕145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教学成果奖授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二、教学成果的内涵
教学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符合上述规定,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凡未满两届毕业生的高校,原则上不予推荐项目参评)、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重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以推荐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的成果,可以推荐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算起,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三、成果的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是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申报单位项目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申报个人项目的,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已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奖项的教学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为人师表。
(三)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或教务管理工作,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1)、成果总结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各一份);若以教材形式申报的,则需提交样书(两册、套)。
2.各类申报成果应在各单位初步评审的基础上统一向学校推荐,并填报《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3.以上材料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214室贾老师处,电子文档发送至hainanjhg@163.com。
教务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