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教学动态  >>  正文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复课教学工作安排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文艺术学院   日期:2020-05-04 00:00:00  点击:  属于:教学动态
为做好学校复课开学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平稳有序,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了保证疫情后复课工作顺利开展,在学院开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及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为主要成员的“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复课教学工作组”(以下简称“复课教学组”),主要负责本部门、单位复课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基本原则
       以学院复课实际要求为标准,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需要,我校本次复课工作以“防复结合、有序推进、一体设计、确保质量”为工作原则。同时兼顾疫情防范与有序复学的工作要求,对线上与线下教学进行一体化设计,做好线上教学效果评估与课程衔接等工作,切实保证教学质量不打折扣。
       三、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毕业年级的教学工作安排
       根据学院工作整体安排,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本学期我校毕业年级不回校完成毕业前相关工作,所有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完成。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今年我校毕业的高本合作办学4+0本科专业有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金融学三个专业,总计涉及170多人的毕业生规模。目前本科毕业班毕业论文工作已经完成了开题、期中检查、定稿、查重等阶段,即将进入答辩阶段。
       各相关学院请务必按照学院复课安排,做好线上答辩安排与准备,本科毕业班于5月11日至5月15日内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并于4月30日前报送具体答辩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涉及)答辩工作实施方案》)至18608979310@163.com邮箱,纸质版请盖章交至行政楼216室。
       2.补考与重修工作
       鉴于2020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我校开展了网络补考与重修工作。目前补考工作已经完毕,补考成绩也已经记录完毕。重修工作也已经开始,将于4月底结束,5月7日前完成成绩记录工作。
       3.撰写实习报告工作
       保证毕业生群体不因疫情影响而按时毕业,这不仅是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学院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要求。本着上述原则,学院已经要求本年度毕业生实习报告等顶岗实习材料仍按照要求采用网络及快递形式上交。
       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完成顶岗实习工作的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可以是其居家的学习安排、心得等。实习报告仍按原时间要求上交,指导教师应于5月18日前完成对实习报告的评阅,并记录学生顶岗实习成绩。
       4.毕业资格审核
       完成上述工作后,2020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于5月18日开始至5月26日结束。请各学院按照毕业资格审核相关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处学籍科。
       (二)非毕业班教学工作安排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生返校的通知》我校学生将分批陆续返校。5月20日全校正式复课开始线下教学工作。针对上述情况,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1.分批返校期间教学安排
       学生错峰分批返校期间,5月15日、18日、19日的线上教学活动暂时停止。补课时间另行通知。
       2.教学计划微调
       我校于本学期正常开学时间(3月2日)已开始了网课教学,各课程教学进度没有落下,与原教学计划同步,故返校复课后教学整体上仍按原计划执行。仅对由于条件所限未进行网络教学课程及已  进行了设网络教学但经评估未达到预期教学效果的课程进行课表微调。微调要求如下:
       (1)未进行网络教学课程
       由于条件所限,前期未进行网络教学的课程,在复学后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时、调整原授课安排的,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12日前将计划调整安排报送教务处黄磊老师处。教务处将于5月18日生成复学后教学运行新课表,并下发。
       (2)未达到预期教学效果课程
       对于前期已进行设网络教学但经评估未达到预期教学效果的课程,必须增加线下课时以进行补课,请各二级学院于5月29日前将上述课程增加排课计划报送教务处黄磊老师处。
       2.线上与线下授课的衔接
       为了确保线上与线下教学工作连贯性与衔接,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教学工作实施方案》中已经要求授课教师综合考虑线上与线下授课实际,根据学生线上学习进度和内容,调整线下课程教学进度与教案。应先选择本课程中,偏重知识性等便于学生自学的内容作为线上教学内容。
       为此,复学后各课程应先安排专门课时,对网络授课阶段授课内容进行回顾式串讲,并对线上授课部分进行必要的复习、总结、测试,再进入后续教学内容的学习。
       回顾式串讲与复习、总结与测试,应在不迟于复课后的第二周完成。由各课程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性质与要求选择合适方式进行。工作完成后,每位任课教师需提交一份本门课程线上授课阶段授课效果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某课程线上授课阶段教学效果自评报告)。各二级学院负责收取上述报告,检查与监督各课程的自评自测。请各二级学院妥善保管检查原始记录,上述记录将作为今后教学检查的一部分,以备查验。
       课程负责人负责调整本学期课程考核标准,将学生线上学习 成绩及活动按照一定分值纳入本门课程的总评成绩,调整后应由任课教师告知所授课程班级学生。
       3.做好复课第一课、疫情防控等专题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与渠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复课第一课、疫情防控等专题教育工作,树立学生正确的生命观、人生观。采用诸如利用线上渠道,在复课后的第一时间开展“复课第一课”专题讲座;利用教学平台开设专门的有关疫情防控专项知识讲座;全院班级开展以“战新冠,我所得”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教育等形式完成。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对于学生不能按计划复课的情况处理
       若因疫情原因,导致部分学生未能回校复课,则未回校期间仍采用线上教学手段完成学习。具体学习采用学习平台直播教师线下授课的方式完成。如利用腾讯课堂等直播平台直播教师线下授课的方式。
       (三)其他工作要求
       1.暂停本学期学籍预警制度
       学籍预警制度是学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学习效果的重要手段。按照我校学籍预警安排,上学期已经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做出预警并通知了学生本人。本学期经过补考与重修后,若上述同学成绩仍未有改观,将会受到实质性的学籍处理。
       但由于疫情,导致本学期的补考与重修工作均延后,重修成绩得到5月7日才能登记完毕。按照流程办理完所有学籍处理手续,预计得6月份。此时上述同学已经基本完成了本学期的学习工作,再对其进行实质性的学籍处理,显然有违预警制度的初衷。
       为此暂停本学期的学籍预警制度的执行。待到下学期补考与重修工作完成后,在一并进行预警与处理工作。
       2.加强教学督导
       学院督导办将一如既往地组织开展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价,跟踪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质量,保障复课后教学工作平稳有序的开展。
       3.关于复课后的线下授课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复课后线下教学阶段,学生与教师应全程佩戴口罩。线下授课期间,教务处将调整部分班级授课的场地,教师在授课期间亦不应随意走动,以确保师生的安全距离。上述授课要求,将会列入常规教学督导工作的检查内容。
       4.配合做好复课后的错峰用餐安排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复学后学生将采取错峰用餐的形式。教务处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以后勤处公布的各学院用餐地点与时间安排为基准,调整相应授课时间与安排,以满足学生用餐的需求。